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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搬家了!請點這裡繼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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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月某日的早晨,我照慣例用插電熱水瓶煮了熱開水,水一滾完後燈就馬上變保溫,而我也照慣例的要倒熱水來喝,沒想到...熱水瓶的蓋子沒蓋好,0.6公升的滾燙開水,就這樣倒向了我的左手(因為左手扶著杯子)...光是用想的就很痛

後來我立即驅車前往最近的「三軍總醫院」,用冷水沖了半小時(過程中還一直跟護士說我要回去上班,應該好了吧之類的),沒想到手一偷偷離開水面,就開始痛  後來過了將近一小時,醫生幫我包紮(用灼膚星)後就要我明天一定要來回診,我也想說應該還好吧...

後來去上班之後,過了一小時,這段時間可堪稱這整件事件中最痛的時期...要我形容這感覺,大概就是...別人把你的手綁起來,用大火持續燒烤,強烈的刺痛感,又不能碰觸傷口附近,整個就是痛(不自覺得我都開始狂流眼淚...連同事都叫我下班休息),不過再忍兩小時後,痛處稍稍緩和,至少不會事持續痛,我就這樣忍到了下班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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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iwi-b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